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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区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1个,局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1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7人,在职人数9人,其中在岗人数9人;离退休人数0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257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3.5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548.17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98.97万元,主要原因是:定期优抚待遇标准提高,优抚对象人员增减。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2571.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8.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8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98.97万元,主要原因是:定期优抚待遇标准提高,优抚对象人员增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71.6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31.52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5.11%;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2440.15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94.89%;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
(1)优抚经费专项1374.9万元。主要用于根据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及时足额为辖区内的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生活补助及资助其参合参保,有效保障了各类优抚对象和困难退役军人抚恤生活补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维护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2)义务兵经费专项560.5.主要用于根据实际完成征兵人数保障义务兵优待金和其他入伍一次性奖励金,进一步激发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适龄青年积极应征入伍的爱国热情。
(3)安置经费专项244.65万元。主要用于对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解决一批因安置产生的遗留问题,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补缴医保,保障移交我区的14名无军籍职工的退休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其退休工资、津补贴,缴纳医保,做好其退休管理服务工作。
(4)涉退役军人群体就业援助专项24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区五届政府第74次政府常务会议,发放涉军人员公益性岗位资金,维护辖区涉军群体稳定。
(5)企业军转干部、士兵解困帮扶7.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职级补助、退役士兵补助和军转干部生活解困经费。
(6)涉军群体信访维稳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在做好涉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保证重点时期重点群体安保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7)物管费3万元。主要用于水电费、保洁工资。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3.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7万元,降低4.8%,主要原因是:缩减人均运行经费标准。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7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2万元,项目支出2440.1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3年持平。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2万元,主要包括退役军人事务系统4个季度业务培训,涉及约80人次;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