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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芦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体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2)管理、指导全区的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协调、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区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组织全区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3)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负责对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
(4)负责辖区内申办电子游戏娱乐业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审验、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演出市场备案工作;负责区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监督,组织实施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协调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内旅行社核准管理、国际旅行社审核转报;组织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审核转报;核准审批旅游定点单位;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协调对全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5)组织指导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协调社区关系,推进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监督管理,深入实施相关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衡化。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协调区域性体育事业的发展,指导和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6)组织开展全区旅游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节会促销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会展和其他旅游活动。
(7)负责对区文化馆、镇(街道)、村(社区)文化体育三级网络的管理和指导,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8)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和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9)牵头开展全区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牵头协调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类重点项目前期申报、手续报批、矛盾调处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将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等职责划入区委宣传部。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文化股、体育股、旅游行业管理股、文化馆。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2人,在职人数11人,其中在岗人数11人;离退休人数9人,其中退休人员9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38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95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4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49.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免费开放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383.95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0.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36.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6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49.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免费开放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3.9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215.95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56.24%;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68.0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43.76%;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
1.文体旅专项项目108.00万元,主要用于(1)举办体育比赛、培训,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2)打造芦淞特色旅游,提升芦淞旅游知名度;(3)根据省厅、市局的要求举办欢乐潇湘活动,分海选、专场演出、云展演、省演出;(4)根据省厅、市局的要求举办时尚芦淞.元宵禧市活动;(5)做好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复核工作,繁荣体育文化活动,大力发展工业旅游,通过举行各类活动,丰富居民的文体生活,提高居民的身体素质;
2.免费开放项目60.00万元,主要用于对社会免费开放场馆,组织群文活动,提供公益培训,保障免费开放专项正常运转。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1.0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4万元,下降12.6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人均公用经费标准降低,造成运转经费减少。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16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8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5万元,项目支出168.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3年持平。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