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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芦淞区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芦办发〔2019〕33 号文件的规定,我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定、办法及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地方性扶持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制定区域内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区域内大型市场、重点市场的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市商品蔬菜专业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协助监督管理商品蔬菜的流通工作;协助开展市商务局归口的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和电子商务建设。
(三)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负责全区内外贸易的统计及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区域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上报,拟订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措施和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开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点商品供求状况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区会展经济的发展规划,组织参与商务部、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组织指导协调以芦淞区名义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活动;指导全区各类商品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五)收集、分析投资信息,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承担招商统计、信息发布、信息咨询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储备和推介招商项目;建立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招商网络,拓宽招商渠道。
(六)负责编制内外资金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计划和工作方案,对招商引资方案组织落实并完成引资任务;协调、调度全区内外资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地工作;参与制定全区对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七)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负责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组织协调外来投资者的考察、洽谈,并提供投资咨询及跟踪服务;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八)负责编制、储备和推介招商项目;收集、分析投资信息,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承担招商统计、信息发布、信息咨询有关工作。
(九)配合开展全市进出口商品管理的有关工作;落实服务贸易、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芦编办〔2022〕16号文件,我局的粮食和物资储股管理职责已于2022年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市场建设与调节股、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股、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和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区商务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4人,在职人数14人,其中在岗人数14人;离退休人数15人,其中退休人员15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芦淞区商务局。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均未实行独立核算)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22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0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36.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薪资变动。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22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36.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薪资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6.0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226.0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100%;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0%;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2.94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9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践行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缩减下调。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为预计公务接待次数与2023年持平。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02万元,主要是1人外出参加会议差旅费用;培训费0.02万元,主要包括1人外出参加培训差旅费用;2024年本单位无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