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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空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空表)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空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空表)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编制和实施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参与辖区内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参与辖区内其他规划编制审查。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二)承担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相关工作;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承担集体土地上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和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配合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承办闲置土地处置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园区工业项目出具规划条件和蓝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用地管理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承担辖区内园区基础设施类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个人住宅的危房改建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审查工作;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和不占用耕地的临时用地审批工作。
(四)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工业用地出让、转让和园区土地储备相关工作。
(五)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以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参与辖区内矿业权出让、转让的前期工作,做好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相关工作;做好辖区内测量标志的普查和维护。
(六)指导全区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承担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
(七)参与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相关工作,做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执法监察相关工作。
(八)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依申请听证等工作。
(九)完成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法规股、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耕,保护股)、矿产管理和地质环境股、林业股。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45人,在职人数35人,其中在岗人数35人;离退休人数1人,其中退休人员1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本级。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114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6.65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5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纳入芦淞区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口径与上年有所不同,且本年新增了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支出,总体预算收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1146.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16万元、农林水支出8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88.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6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5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纳入芦淞区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口径与上年有所不同,且本年新增了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支出,总体预算支出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46.6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641.97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55.99%;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504.68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44.01%;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机关运行类项目58.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2024年林业专项87万元,主要用于辖区林木保护、虫害治理等林业支出;耕地保护专项62.71万元,主要用于耕地进出平衡、耕地恢复等项目;耕地保护专项资金14.91万元,主要用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耕地恢复项目94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辖区内耕地恢复;芦淞区2023年度日常变更和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78.8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及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技术服务;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测绘项目2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测绘;镇、村规划编制工作经费87.5万元,主要用于白关镇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编制和审批、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制作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71.4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9.24万元,下降75.42%,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纳入芦淞区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口径与上年有所不同。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489.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4.9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4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97万元,项目支出504.6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逐年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