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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风景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2)组织编制管理范围内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协同有关部门,负责景区内自然资源、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利用、保护和经营管理工作。
(4)组织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文化知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景区内植树造林、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以及附属人文景观资源的保护等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承担景区内大京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3个,分别是:办公室、景区管理股、景区建设股。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7人,在职人数6人,其中在岗人数6人;离退休人数0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13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44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8.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相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13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6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8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8.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相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2.4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14.5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86.48%;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7.9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13.52%;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国家3A级景区复核项目7.50万元,主要用于景区监控、语音多媒体平台建设和维护,景区资源监测、保护及自然资源科普,门楼停车场租赁费等开支;物管经费项目10.40万元,主要用于食堂就餐费、食堂工作人员工资、设施设备维修费、电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1.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5万元,增长36.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相应公用经费增加。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9.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4万元,项目支出17.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3年持平。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3万元,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线上培训费;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003024__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