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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更新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区直机关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机关事务后勤改革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重要会议的统一管理及有关会务工作。

(三)负责市外厅级以上领导(四大家)的公务接待工作。

(四)负责区机关大院卫生、绿化、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

(五)负责区机关大院内各种机电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障院内水、电、气正常供给。

(六)负责区机关大院、老院、西院的办公用房及其他资产管理,负责三个院子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

(七)负责区机关大院内办公用房的调整及办公家具采购工作。

(八)负责区机关大院、老院、西院的物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机关食堂管理、文印室管理工作。

(十)负责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物业管理股、项目建设管理股、公车平台管理股、财务室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7人,在职人数19人,其中在岗人数19人;离退休人数20人,全部为退休人员20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2,67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74.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27.0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2,67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5.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2.25万元,卫生健康22.11万元,住房保障24.65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27.0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74.5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361.9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13.53%;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2,312.6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86.47%;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

1)机关运转经费专项2,05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新院、老院、西院的正常运转。

2)文印室经费专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文印中心正常运转。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项242.6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公务用车平台正常运转。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4.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0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减0.1万元/人。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10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9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67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96万元,项目支出2,312.6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2.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6.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6.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36.0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4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50万元,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人员线上培训,预计参加人数13人。

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003022__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