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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01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工 作 简 报
2024年第 19期
市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 2024年3月31日
【督察动态】
现场督察组分别对7个市直部门及县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开展问询谈话。
省督察组向我市转办交办第17批共计5件(其中信访举报件5件)。截至目前,累计转办交办136件(其中,督办件1件、交办件18件、信访举报件117件)。
【边督边改】
副市长易湘东专题调度省督察组转办交办重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3月31日下午,副市长易湘东召开会议,就省督察组转办交办信访举报件群众反复投诉天元区黑龙江路经世龙城小区对面栗雨工业园内多家企业气味扰民问题进行专题调度。
易湘东要求,相关部门和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所涉及问题,要认真核实情况,务必还原真相。同时,要求尽快梳理出督察件、交办件、督察组交办重点问题、重复投诉疑难信访问题、重大违法问题查处问题,形成情况报告。
【配合督察工作】
综合协调组:配合省督察组分别对7个市直部门及县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开展问询谈话。
信访交办组:今天新接收省督察组转办交办5件,并按要求及时往下交办核查。收回并审核边督边改反馈材料13件。
宣传舆论组:刊发各类新闻稿件56篇(其中省级10篇),累计刊发1042篇;完成第十七批信访件公示,以及边督边改相关情况公示;成功办理网络群众投诉3起;完成省督察组影像资料的编辑、制作等任务;督促各县市区完成信访件、督察动态等信息公开。
【信访受理办理】
省督察组转办我市群众信访举报件一览表
(第 17批 2024年3月30日08:00-20:00)
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责任 单位 |
1 | D2ZZ202403300001 | 天元区嵩山路街道大拇指路中建御山和苑和庐山春天楼下的炭火先生、破壳烧烤、炭火匠人等烧烤店,每天晚上作业小区内全是烧烤油烟味,晚上无法开窗。建议:1、按大气防治法和相关环保法取缔烧烤店;2、如不能取缔将烧烤油烟往下水道排;3、建议今后烧烤店不要开在居民小区。 | 天元区 | 大气 | 天元区 人民政府 |
2 | D2ZZ202403300002 | 攸县网岭罗家坪村上屋场组已停产的永鑫煤业厂区大坪堆放了很多不知名的工业垃圾,臭味很大,附近无法住人。 | 攸县 | 土壤,大气 | 攸县 人民政府 |
3 | D2ZZ202403300003 | 天元区黑龙江路经世龙城对面的工业园(含天鹰钻机工业园)排放刺鼻异味且严重,导致经世龙城小区及周围一大片居民区(含天元小学、香蓝岸11栋、7栋、8栋、4栋等)刺激性气味很大,熏得周围居民嗓子疼、睡不着;且有油漆味,南风天异味更明显;致使周边居民无法开窗。湖南天鹰科技集团这一片厂区喷涂作业刺激性气味很大。其中日新汽车零部件公司和天鹰钻机工业园3月29日晚上排放异味,大概晚上8:00多开始有异味直到到凌晨3、4点,希望政府解决居民实际困难并出具体的方案给周围居民或协助搬迁。 | 天元区 | 大气 | 天元区 人民政府 |
4 | X2ZZ202403300001 | 醴陵市仙岳街道办事处左权中路体育路“江南盛庄”是一栋16层的居民住宅楼,2018年10月”粉面世家”面馆租赁在“江南盛庄”的一楼门面,从事餐饮项目,然而“粉面世家”所产生的油烟并没有经过专用烟道进行排放,对住户的生活和健康造成危害;在2018年年底住户向中央环保第四督察组反映过该情况,相关部门对“粉面世家”面馆提出整改要求,但是整改完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二款的法律规定。 “粉面世家”面馆所产生的油烟废气持续害人且“粉面世家”面馆在整改过程中随意更改排水管道结构、随意“穿墙打洞”等破坏行为给16层楼高的“江南盛庄”带来新的安全隐患。问题得不到解决,是醴陵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这个事情上,没有按法律法规解决好问题。 | 醴陵市 | 大气 | 醴陵市 人民政府 |
5 | X2ZZ202403300002 | 石峰区时代路171号空军株洲航空四站装备修理厂无《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该工厂“底盘改装车间”有金属焊接、气割、打磨、防锈漆喷涂作业,且在作业时门窗开启,屋顶排气扇打开,粉尘、烟尘、油漆气味直排到室外,污染多年,一直都未采取环保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军队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1】(后营字第400号)等国家、军队法律环保方面法规;请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进入该工厂内部,在“底盘改装车间”“焊接车间”现场检查,可以询问现场车间工人进行查证。 | 石峰区 | 大气 | 石峰区 人民政府 |
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送:市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专班副总协调人及成员。
发:各县市区、相关市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