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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4年第29号

更新时间:2024-08-29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抽样单》编号: XBJ24430203569537293

《检验报告》编号:№: FJ2407143

样品名称:牛蛙

规 格:散装

生产日期/批号:2024-5-9

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标准值:恩诺沙星≤100µg/kg

实测值:恩诺沙星为469µg/kg

2.《抽样单》编号:XBJ24430203569537296

《检验报告》编号:№: FJ2407140

样品名称:香蕉

规 格:散装

生产日期/批号:2024-5-10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标准值:噻虫胺≤0.02 mg/kg

实测值:噻虫胺为0.043 mg/kg

被抽样单位名称:芦淞区琼燕生鲜店(吴琼燕)

被抽样单位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董家塅高科园南越厂房临街一楼门面

承检机构: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4年6月6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告书》送达给了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4年5月9日,当事人从“长沙市武记海鲜水产批发部”采购牛蛙50斤(25KG);2024年5月10日,当事人从“芦淞区老包香蕉批发行”采购香蕉18斤(9KG),至2024年6月6日执法人员检查时止,该批次“牛蛙”及“香蕉”已全部销售。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分析,该批次“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香蕉”噻虫胺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过程中,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4年6月6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本局案审会议讨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免予处罚。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