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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7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抽样单》编号:DBJ24430200565830578
《检验报告》编号:SP202410607
样品名称:铁棍山药
购进日期/批号:2024-4-11
不合格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涕灭威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标准值:≤0.3mg/kg 标准值:≤0.1mg/kg
实测值:0.62mg/kg 实测值:0.12mg/kg
2、《抽样单》编号:DBJ24430200565830587ZX
《检验报告》编号: SP202410612
样品名称:小台芒(芒果)
购进日期/批号:2024-4-11
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标准值:≤0.05mg/kg
实测值:0.14mg/kg
被抽样单位名称:株洲市芦淞区新益家生鲜康桥小镇店(宾果)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株董路189号康桥漫步1、2栋111号
承检机构: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4年5月16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告书》送达给了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产品控制情况:株洲市芦淞区新益家生鲜康桥小镇店所购进10公斤“铁棍山药”(20240411批次)食用农产品,购进价10.00元/公斤,购货款共计100.00元,在其经营场所对外销售。该批“铁棍山药”已销售10KG(其中7.5KG用于抽检),无法召回。购进10公斤“小台芒(芒果)”(20240411批次)食用农产品,购进价10.00元/公斤,购货款共计100.00元,在其经营场所对外销售。该批“小台芒(芒果)”已销售10KG(其中8.83KG用于抽检),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分析,该批次食用农产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涕灭威,吡唑醚菌酯项目不合格的原因种植环节超量使用农药造成的。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4年5月16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行为,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四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经本局案审会议讨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行政处罚。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