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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4年第25号

更新时间:2024-06-2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 XBJ24430203569600167ZX

《检验报告》编号:No:FC24030401-0004

样品名称:筷子

规 格:800ml

消毒日期:2024-03-04

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标准值:不得检出

实测值:0.0639 mg/100cm²

被抽样单位名称:株洲松子餐饮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沿江路2号大汉希尔顿国际3层01号商铺

承检机构:湖南新程检测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4年4月15日,本局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给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亦未申请复检。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在案发后立即对餐具清洗设施进行检查,加强对餐具清洗消毒流程管理。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4年4月28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下达了株芦市监当罚〔2024〕2-3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证据、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享有的权利。当事人采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理。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