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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4年第10号

更新时间:2024-04-09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检验报告》编号:No:SP202410112

《抽样单》编号:DBJ24430200565830217ZX

样品名称:野山椒剁椒(酱腌菜)

生产日期/批号:2023-12-05

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标准值:≤0.1g/kg

实测值:0.171g/kg

被抽样单位名称:株洲市南方中学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航展路18号

购进单位名称:长沙市雨花区新帆调料商行

购进单位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大市场农副产品城10栋14号

承检机构: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检验报告》编号:No:SP202410110

《抽样单》编号:DBJ24430200565830215ZX

样品名称:杭椒(辣椒)

生产日期/批号: 2023-12-28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标准值:≤0.05mg/kg

实测值:0.087/kg

被抽样单位名称:株洲市南方中学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航展路18号

购进单位名称:湖南中央大厨房农副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购进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打卦岭村谷思塘组4号厂房

承检机构: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4年1月22日,执法人员将“野山椒剁椒(酱腌菜)”的《检验报告》及《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告书》送达给了当事人,2024年1月29日,执法人员将“杭椒(辣椒)”的《检验报告》及《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告书》送达给了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产品控制情况:1.2023年12月14日,当事人从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高桥大市场农副产品城10栋14号的“长沙市雨花区新帆调料商行”购进“野山椒剁椒(酱腌菜)”(生产日期2023年12月5日),共购进15件,每件6瓶,每瓶2.5kg,共225kg,购进价88元/件,购货款1320元,在其单位食堂做配菜使用。除抽样10瓶外,剩余78瓶已全部使用,剩余两瓶,执法人员已对其进行扣押。2.2023年12月28日,当事人从位于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打卦岭村谷思塘组4号厂房的“湖南中央大厨房农副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购进“杭椒(辣椒)”(购进日期2023年12月28日),共购进90kg,购进价9.8元/kg,购货款882元,除抽样6.3kg外,其余均已在其单位食堂做配菜使用。当事人在案发后立即停止使用涉案批次“野山椒剁椒(酱腌菜)”、“杭椒(辣椒)”,张贴了《召回公告》通知消费者,并进行了整改。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生产加工环节问题,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4年1月29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予以行政处理。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