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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3年第9号

更新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 XBJ23430203569330633

《检验报告》编号:JDZL20230101

样品名称:生姜

规 格:2kg

生产日期/批号:2023-02-17

不合格项目: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标准值:≤0.02/kg

实测值:0.037/kg

被抽样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29号

承检机构: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3月21日,本局将《检验报告》和《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给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未提出异议,亦未申请复检。

(二)产品控制情况: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除去抽检机构购买该批次生姜外,其余用于公司员工就餐的菜品辅料,没有剩余。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在案发后立即停止采购加工涉案“生姜”食品原料,张贴了《召回公告》通知供货商和公司员工,并进行了整改。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3年4月28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下达了株芦市监罚告〔2023〕17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证据、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享有的权利。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食品原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理。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