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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3年第4号

更新时间:2023-01-18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抽样单》编号:XC22430203569933846

《检验报告》编号: 湘ZX(检)(2022第[2-48-380]号

样品名称:筷子

生产日期/批号:2022-10-31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

标准值:不得检出

实测值:0.322

2、《抽样单》编号:XC22430203569933847

《检验报告》编号: 湘ZX(检)(2022第[2-48-381]号

样品名称:汤勺

生产日期/批号:2022-10-31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

标准值:不得检出

实测值:0.099

3、《抽样单》编号:XC22430203569933848

《检验报告》编号: 湘ZX(检)(2022第[2-48-382]号

样品名称:小白碗

生产日期/批号:2022-10-31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

标准值:不得检出

实测值:0.014

4、《抽样单》编号:XC22430203569933849

《检验报告》编号: 湘ZX(检)(2022第[2-48-383]号

样品名称:小白碟

生产日期/批号:2022-10-31

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

标准值:大肠杆菌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得检出

实测值:大肠杆菌检出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027

被抽样单位名称:芦淞区乡食茶油鸭餐饮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芦淞区庆云街道太子路1397号枫溪花园2栋106号

承检机构:湖南正信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11月29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告书》送达给了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二)产品控制情况及整改情况: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按要求对本园的勺子进行清洗、消毒,提交《整改报告》并再次送检,检验结果合格

(三)原因排查:经调查分析,该批次筷子、汤勺,小白碗、小白碟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未严格按要求清洗。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使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