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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2年第40号

更新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NCP22430203569930246

《检验报告》编号:NO:湘ZX(检)(2022)第(2-48-174)号

样品名称:海南香蕉

购进日期/批号:2022年5月25日

不合格项目: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标准值:≤0.05 mg/kg

实测值:0.086mg/ kg

被抽样单位名称:株洲山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鲜生康桥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株董路255号

承检机构:湖南正信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6月16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告书》送达给了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产品控制情况:该批次“海南香蕉”食用农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165.6元,当事人在案发后立即停止销售涉案“海南香蕉”食用农产品,张贴了《召回公告》通知供货商和消费者,并进行了整改。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分析,该批次“海南香蕉”吡虫啉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种植环节超量使用农药。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2年6月16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海南香蕉”,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经本局案审会议讨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行政处罚。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