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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5-07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STS SJ(2022)016-79号
产品名称:牛蛙
问题项目: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经营单位:芦淞区兄弟厨房神农店(刘奇)
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341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2月21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告书》送达给了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产品控制情况:芦淞区兄弟厨房神农店(刘奇)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抽检机构购买该批次“牛蛙”(20220121批次)2KG,购买金额21元,员工食用3KG,无库存。当事人在案发后立即停止采购加工涉案批次“牛蛙”食品原料,并进行了整改。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分析,该批次食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的原因是:人为添加灭菌药超标。整改措施:将严格按规定索取供货商和养殖企业的证照和购销单以及查验合格证明文件。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本局案审会议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