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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2年第3号

更新时间:2022-01-1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检验报告编号:No:21SP04581和No:21SP04566

产品名称:老红豆、老绿豆

问题项目:大肠菌群项目实测值680,220,210,460,270,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n=5,c=2,m=10,M=10的平方)要求

销售单位:株洲市雪丰冷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团山村寺冲组汤丽私宅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10月20,执法人员将两份《检验报告》及《检验鉴定结果告知书》送达给了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涉案老红豆(2021-02-26批次)和老绿豆(2021-03-09批次)已全部销售使用完毕。  

(二)产品控制情况:株洲市雪丰冷饮有限公司生产了老红豆(2021-02-26批次)30件和老绿豆(2021-03-09批次)30件,每件40支,销售价格均为16元/件,货值960元,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分析,该批次涉案老红豆(2021-02-26批次)和老绿豆(2021-03-09批次)不合格的原因是大肠菌群含量超标。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1年10月20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老红豆(2021-02-26批次)和老绿豆(2021-03-09批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经本局案审会议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不予行政处罚。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