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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2年第2号

更新时间:2022-01-1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检验报告编号:No:4303211032279-S

产品名称:黄金葵(多味瓜子)

问题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实测值1.0g /100g,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标准(0.80 g/100g)要求

销售单位:株洲柒玖贰食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白关社区铁路冲一号厂房二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11月3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检验鉴定结果告知书》送达给了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涉案“黄金葵(多味瓜子)”已全部销售使用完毕。 

(二)产品控制情况:株洲柒玖贰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了2021-09-24批次的“黄金葵(多味瓜子)”4件,一件是10包,按105元一件的价格销往长沙市天心区亮味食品店1件,销往长沙市景瑞食品贸易有限公司3件,货款共计420元。该批“黄金葵(多味瓜子)”已销售4(其中10包用于抽检),已召回23包,已由当事人全部自行销毁。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分析,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金葵(多味瓜子)”的原因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1年11月4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销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过标准限量“黄金葵(多味瓜子)”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经本局案审会议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不予行政处罚。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