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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1年第31号

更新时间:2021-12-31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FC21072704-0003

产品名称:湿米粉(扁)

问题项目:脱氧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生产单位:芦淞区建国小吃店

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宇航路36号中航怡园2栋-104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8月17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告书》送达给了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1年7月26日,当事人从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延伸段栗雨工业园高科标准厂房中小企业促进园A4栋201号的生产厂家株洲市益康达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一包“湿米粉(扁)”,净重2.5kg。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该批次“湿米粉(扁)”(2021年7月26日购进)已全部加工成炒粉销售完毕,当事人在案发后立即停止销售涉案“湿米粉(扁)”,张贴了《召回公告》通知供货商和消费者,并进行了整改。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生产加工环节原因,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1年8月17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理。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