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监管 > 食品安全信息
更新时间:2021-12-09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湘ZX(检)(2021)第〔1698004〕号、湘ZX(检)(2021)第〔1698006〕号、湘ZX(检)(2021)第〔1698005〕号
产品名称:方形餐盘、筷子、圆碗
问题项目: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
生产单位:株洲市芦淞区淞南中学
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建国路168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11月26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告书》送达给了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二)产品控制情况: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按要求对食堂筷子进行清洗、消毒,提交《整改报告》并再次送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分析,该抽检批次筷子未严格按要求清洗。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使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