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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1年第15号

更新时间:2021-10-15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湘ZX(检)(2021)第〔0729019〕号

产品名称:元贝(虾夷扇贝)

问题项目: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规    格:散装

经营单位:芦淞区德洋海鲜行(孙伟平)

住    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沿江南路99号西海农贸市场一楼海鲜区A07、08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7月23日,执法人员将《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送达芦淞区德洋海鲜行(孙伟平,以下简称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检批次的元贝。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1年6月28日,当事人购进17.5千克元贝(虾夷扇贝),除去抽样的外,其余的元贝均已在门店销售完毕,货值金额850元。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批次检验报告后,及时发出了召回通知,未召回到涉检产品。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分析,该批次食用农产品系采购重金属超标的元贝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批次检验报告后,及时发出了召回通知;并承诺在以后将加强供货商的选择,采购合格的食用农产品。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1年8月4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局案审会议讨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行政处罚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