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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1年第6号

更新时间:2021-09-28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NCP21430200565830866

产品名称:红辣椒王(小米椒)

问题项目: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物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销售单位:株洲市奇迹农贸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南星店

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湘大路南星农贸市场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7月9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告书》送达给了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涉案红辣椒王(小米椒)已全部销售使用完毕

(二)产品控制情况:涉案涉案红辣椒王(小米椒)已全部销售使用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分析,该批次涉案红辣椒王(小米椒)种植环节土壤环境导致重金属镉超标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1年7月9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本局案审会议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罚款行政处罚。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