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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9-28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NCP21430200565830866
产品名称:红辣椒王(小米椒)
问题项目: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物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销售单位:株洲市奇迹农贸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南星店
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湘大路南星农贸市场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7月9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告书》送达给了当事人,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涉案红辣椒王(小米椒)已全部销售使用完毕。
(二)产品控制情况:涉案涉案红辣椒王(小米椒)已全部销售使用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分析,该批次涉案红辣椒王(小米椒)种植环节土壤环境导致重金属镉超标。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1年7月9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本局案审会议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罚款行政处罚。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