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监管 > 食品安全信息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021年第4号

更新时间:2021-09-1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NCP21430200565830861;NCP21430200565830863;DC21430200565830844)

产品名称:米椒、牛角红椒、小红椒

问题项目: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物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销售单位:株洲山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三三一店

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段山鹰大厦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7月8日和7月9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告书》送达给了当事人,于2021年7月9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涉案米椒、牛角红椒、小红椒已销售完毕

(二)产品控制情况:涉案米椒、牛角红椒、小红椒

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分析,该批次小红椒种植环节土壤环境导致重金属镉超标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1年7月9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履行了法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本局案审会议讨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不予行政处罚依法对涉案批次米椒、牛角红椒、小红椒供货商株洲肖氏兄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