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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2020第010号)

更新时间:2020-04-17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SP201912736

产品名称:西芹

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被抽样单位 :李素平

经营地址:株洲市芦淞区董家高科园嘉丰农贸市场27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19年11月6日我局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派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西芹。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西芹4.7kg,监督抽检2kg,售出2kg,剩余部分不新鲜已丢弃销毁。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种植环节未按相关标准使用农药。当事人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供货商提出了原材料品质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培训。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19年11月6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李素平销售农药残留超过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0年4月10日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