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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4-14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SP201912470
产品名称:西芹
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被抽样单位 :芦淞区白关镇粤客隆时尚广场
经营地址:芦淞区白关镇白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学堂组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19年10月29日我局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派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该批次不合格西芹。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西芹是该单位于2019年9月23日采购,共采购了7.5kg,监督抽样了2.4kg,售卖2.78kg,示售卖部分全部丢弃处理,由于食用农产品保持期短,售出西芹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种植环节未按相关标准使用农药。当事人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供货商提出了原材料品质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培训。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19年10月29日我局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的同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吴小毛(芦淞区白关镇粤客隆时尚广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