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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2-09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STS SJ(2019)090-544
产品名称:大闸蟹
不合格项目:呋喃西林
被抽样单位 :株洲六零八所科技有限公司航空宾馆
经营地址:株洲市芦淞区董家段六0八所内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19年11月12日我局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派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责令其立即停止购进、使用不合格大闸蟹。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大闸蟹是该单位于2019年10月8日采购,共采购了100只合计9kg,监督抽样了14只,剩余部分均已加工售卖完毕。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养殖环节未按相关规定使用兽药。当事人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供货商提出了原材料品质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培训。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株洲六零八所科技有限公司航空宾馆经营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