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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9-1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宾煜杰 字体[ 大 中 小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SP201910661
产品名称:大红辣椒
问题项目:杀扑磷
规格:散装
被抽样单位:株洲市奇迹农贸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芦淞店
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株洲中兴针织服装厂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19年8月5日执法人员将《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告书》及《检验报告》送达给了当事人株洲市奇迹农贸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芦淞店(杨建辉),并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该批次不合格农产品的销售。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株洲市奇迹农贸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芦淞店(杨建辉)共购进该批次(20190712)大红辣椒15kg进行销售,至检查之日,已全部零售完,因时间较长,不合格食品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株洲市奇迹农贸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芦淞店(杨建辉)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不合格问题产生于种植环节。当事人加强了对商品检查频次,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加了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培训频次,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19年8月5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不合格问题道理于种植环节,当事人经营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行为轻微,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9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本局对株洲市奇迹农贸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芦淞店(杨建辉)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免予处罚。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