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2年

株洲市芦淞区卫健局

更新时间:2023-01-18浏览次数:来源:区卫健局作者:区卫健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卫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56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芦淞区卫健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指南》,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狠抓落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芦淞区卫健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2022年在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1条,其中部门动态71条,公示公告28条,民生实事信息2条,主动公开了机构基本信息、政策文件、政务动态、“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做到及时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芦淞区卫健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主要职责包括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注重公开实效性,及时动态调整信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布机构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力求卫健工作公开透明。实时更新推送卫健动态,在政务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制度。按照规范、实用、简便的要求,努力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不断拓宽公开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三是对卫生健康宣传引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结合工作实际,扎实依法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在公开内容的丰富化和多样化上花心思、下功夫;二是加强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三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