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鑫
株洲市芦淞区枫燎路69号
0731-28580186
法定工作日: 夏季:9:00—12:00,14:00—18:00; 冬季:9:00—12:00,13:30—17:30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区域化”党建,全面推行街道“大工委”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
2.服务经济发展。统筹落实社区(村)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村)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优化发展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援助、基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
4.实施公共管理。科学设置管理网格,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区域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
5.监督行政执法。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6.动员社会参与。动员和支持各类驻辖区单位、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等社区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驻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发展服务。
7.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功能,组织社区居民、村民和辖区单位参与城乡社区建设和治理。
8.维护公共安全。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9.做好国防动员。开展国防教育,抓好征兵工作,组织民兵训练。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职能转变。一是将街道工作重心转化为优化公共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提升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能力;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加强辖区内与居民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加强维护辖区公共安全。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干部人事编制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网信、统一战线(民宗)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城市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市场监管、市容环卫、项目建设、物业管理、交通运输、河长制、动物卫生、动物检疫防疫等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
(五)公共安全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禁毒等工作,维护辖区安全;指导辖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六)生态环境办公室
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其他机构设置
财政所,为街道经济监督部门,使用街道行政编制,实行街道管理,区直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此外,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明确由街道党政领导分管。
三、所属事业站所
(一)党群服务中心,加挂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街道及区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加强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进一步拓展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
(二)综合治理站,加挂网格化管理站、文化综合服务站牌子。
负责辖区综合治理、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
(三)农业综合服务站。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动物卫生、兽医、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