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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明
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人民政府
0731-28580209
法定工作日: 夏季:9:00—12:00,14:00—18:00; 冬季:9:00—12:00,13:30—17:30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湘江芦淞段及其重要支流、中型水库、小Ⅱ型水库等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全区水利工程移民管理等工作。
区水利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