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飞燕
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
0731-28580663
法定工作日: 夏季:9:00—12:00,14:00—18:00; 冬季:9:00—12:00,13:30—17:30
(一)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区人民政府各部门、镇、街道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区人民政府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起草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报告和讲话。
(四)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协调区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对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负责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重要决定、决策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微建议)办理工作。
(七)负责区人民政府的日常文书处理、机要、档案等工作。
(八)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协助处理区人民政府各部门、镇、各街道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和市长热线、区长热线的办理工作。
(九)负责有关政务信息的收集和上传下达,收集、编辑、报送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十)负责管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全局性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为区人民政府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供建议和意见。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府督查室、综合调研室、后勤服务室、区政府总值班室、金融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