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29浏览次数:来源:区政府办作者:区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政人〔2025〕9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关于贺东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芦委干〔2025〕53号文件精神,决定:
贺东旭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喻文杰同志任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周颖同志任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戴珊珊同志任区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帆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磊同志任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科)主任职务;
张勖琢同志任天泰能源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杰同志任建设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佳男同志任龙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文慧同志任枫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拜天同志任董家塅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
曾超群同志的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董家塅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欧阳剑光同志的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锋同志的龙泉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兴同志的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于耀同志的董家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9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