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21浏览次数:来源:区政府办作者:区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政人〔2025〕7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周介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芦委干〔2025〕44号文件精神,决定:
周介波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晓波同志同志任湖南京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新琪同志任湖南京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旭光同志任湖南京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帅屏同志任湖南京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艾可人同志任湖南京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侯清瑞同志任湖南京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吉同志任湖南京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因企业改革,原新芦淞集团所有领导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