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7-24浏览次数:来源:区政府办作者:区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政人〔2025〕4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关于袁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芦委干〔2025〕22号文件精神,决定:
袁华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信访接待中心(副科)主任职务;
李娟同志任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曾超群同志任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董家塅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彭莉莉同志任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董家塅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马静同志任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董家塅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尹旖旎同志任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董家塅片区管理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覃茜同志任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董家塅片区管理办公室产业服务科科长;
杨晨曦同志任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董家塅片区管理办公室产业发展科(安全生产监督科)科长。
因机构更名,原株洲高新区董家塅片区管委会所有领导的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