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8浏览次数:来源:区政府办作者:区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政人〔2024〕4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晓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芦委干〔2024〕40号文件精神,决定:
刘晓波同志任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新琪同志任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侯清瑞同志任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黄吉同志任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华钢同志的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另有任用);
王曦同志的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另有任用);
谭香兰同志的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周天辉的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荣幸同志的建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欧腾同志的株洲高新区董家塅片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挂职两年);
任明明同志的株洲高新区董家塅片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挂职两年)。
特此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