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浏览次数:来源:区政府办作者:区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政人〔2022〕9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谭小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芦委干〔2022〕61号文件精神,决定:
谭小辉同志任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春同志的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刘湛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谭磊同志任贺家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文向力同志任建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