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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陈拓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22浏览次数:来源:芦淞区作者:芦淞区 字体[ ]

  
  芦政人〔2022〕4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陈拓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芦委干〔2022〕29号文件精神,决定
  陈  拓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叶贞涛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教育局主任督学职务;
  周  济同志任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何  敏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何  妙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唐夜娜同志任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科)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波同志任区流动人口管理站(副科)站长(试用期一年);
  郭笑丽同志任区经济社会调查中心(副科)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  华同志任区信访接待中心(副科)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芬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  雅同志任区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  帅同志任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卫华同志任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诗豪同志任董家塅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  漾同志的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学乾同志的区经济社会调查中心(副科)主任职务;
  黄书勤同志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贺宏武同志的贺家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许  玲同志的龙泉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