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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余路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22浏览次数:来源:芦淞区作者:芦淞区 字体[ ]

  
  芦政人〔2022〕5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余路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芦委干〔2022〕33号文件精神,决定
  余路文同志任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  曦同志任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金辉同志任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旭光同志任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谭香兰同志任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艾可人同志任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
  根据《芦淞区平台公司转型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原新芦淞集团和原芦淞国投集团整合重组,重组后所有高管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