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陈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3-16浏览次数:来源:区政府办作者:区政府办 字体[ ]

  
  芦政人〔2022〕1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芦委干〔2022〕8号文件精神,决定
  陈  诚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重阳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投资审计中心(副科)主任职务;
  喻文杰同志任区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喻  驰同志任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谭  倜同志任区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  洲同志任区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勖琢同志任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过亚群同志任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  琼同志的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李安军同志的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张旭东同志的区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彭  蕾同志的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喻  强同志的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易谨慎同志的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尹  琦同志的董家塅高科园招商产业科(副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