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浏览次数:来源:芦淞区作者:芦淞区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政人〔2021〕8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唐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芦委干〔2021〕67号文件精神,决定
唐 俊同志任区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副科)主任(试用期一年);
喻 鹰同志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杨 磊同志任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科)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 耀同志任区商务服务中心(副科)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 勇同志任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易金山同志任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强国胜同志任区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晏瑄成同志任区天泰能源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雄杰同志任区董家塅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
谭玮玮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彭文蓉同志的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肖 纯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周 晖同志的区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副科)主任职务;
喻红英同志的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科)主任职务;
刘国红同志的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李镇同志的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科)主任职务;
谢玉莹同志的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陈昌兵同志的区流动人口管理站(副科)站长职务;
李 卉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邹 熹同志的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奉湘华同志的区天泰能源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