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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周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2-29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芦政人〔2020〕6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周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芦委干〔2020〕58号文件精神,决定:
  周  纬同志任董家塅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
  陈小伍同志的董家塅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  锋同志的区住建局(人防办)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