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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01浏览次数:来源:芦淞区作者:芦淞区 字体[ 大 中 小 ]
芦审改办发〔2021〕4号
关于印发《株洲市芦淞区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2021版)》
《株洲市芦淞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书(范本)》《申请人承诺书(范本)》的通知
白关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董家塅高科园管委会,区直机关各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2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5号)、《株洲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株审改办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由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梳理编制了《株洲市芦淞区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2021年版)》、《株洲市芦淞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书(范本)》和《申请人承诺书(范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实施,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区直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落实本单位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责任,加强与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口沟通对接,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制定规范的书面告知书和书面承诺书格式文本及办事指南,报送区司法局审查备案后,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株洲市芦淞区政府网站、株洲市芦淞区政务服务旗舰店等平台对外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下载、使用。
二、各区直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文件要求,规范实施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严格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内容,统一公布本部门实施告知承诺事项目录、书面告知书和书面承诺书格式文本及办事指南。
三、各区直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调整、部门职能变化和工作实际,及时向本级审改办(设在市、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出调整完善目录的意见建议,依法依规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并公布。
附件:
1.株洲市芦淞区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2021版)
株洲市芦淞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