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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7-15浏览次数:来源:区财政局作者:区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决算报告
第二部分 公开附表
1.2023年度芦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2023年度芦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3.2023年度芦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4.2023年度芦淞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5.2023年度株洲市芦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变动表
6.2023年度芦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变动情况表
7.2023年度芦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变动及结余、结转情况表8.2023年度芦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9.2023年度芦淞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10.2023年度芦淞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总表
11.2023年度株洲市芦淞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总表
12.2023年度芦淞区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支出决算总表
13.2023年度芦淞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14.2023年度芦淞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总表
15.2023年度芦淞区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支出决算总表
16.2023年度芦淞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总表
17.2023年度芦淞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18.2023年度芦淞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支出情况表
19.2023年度芦淞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20.2023年芦淞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21.2023年度芦淞区本级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2.2023年度株洲市芦淞区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3.2023年度芦淞区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24.2023年度芦淞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下转移支付表
25.2023年度芦淞区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公开
26.2023年度芦淞区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公开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1.2023年度株洲市芦淞区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
2.2023年度株洲市芦淞区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3.2023年度株洲市芦淞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4.2023年度株洲市芦淞区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补充说明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材料
关于芦淞区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
报 告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易凌云
2024年6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区财政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筑牢兜实民生底线,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区完成地方收入49265万元,同比增长9.81%;其中地方税收38489万元,同比增长7.18%。地方税比为78.13%,较去年下降1.91个百分点。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3976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9365万元。
2023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88853万元,同比增长19.17%。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果
2023年完成地方收入492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1400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529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925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685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199万元,上年结余2045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3618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资金7014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1651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2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85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71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7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093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093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元,上级补助收入14055万元,调入资金4359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2365万元,减去政府性基金支出6220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005万元,调出资金3618万元,结余789万元,其中结转下年78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1679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678万元;2023年支出合计为1512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53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87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区本级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70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70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万元,结余381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8808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302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25064万元。2023年省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1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500万元,专项债券6600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9700万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政府债务。
当年偿还政府债券利息10102万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券利息2323万元,政府专项债券利息7779万元。
二、2023年预算执行特点
(一)多措并举,财源质效得到提升。
健全财源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分工,出台完善机制办法,着力培源增收。2023年,芦淞区实现市区级地方税收收入13.35亿元,同口径增长30%,增幅排名全市第一。深入实施财源建设工程,开展市场群税费精诚共治行动,2023年市场群税收达2.3亿元,增长36%,为201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准确把握上级政策导向,积极对接部委省厅,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2亿元,总量河东三区最高。积极盘活闲置“三资”,通过释放资源潜力、提升资产价值、提高资金效益,完成入库收益6.42亿元,完成率256%。
(二)优化支出,运转民生得到保障。
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完成预算支出18.9亿元,其中民生支出13.4亿元,占比71%。发放居民低保、特困供养、优抚等底线民生资金1.37亿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连续上调,确保重点民生刚性支出保障到位,勉力守住“三保”底线。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保障标准,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11亿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教育支出3.35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电梯加装等民生实事项目。
(三)牢守底线,化债风险得到防范。
坚持债务工作统筹调度机制,坚决防风险、控增量、化存量,一以贯之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深入开展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PPP项目清查整治、半拉子工程项目清查专项行动,及时排除风险隐患。认真落实市化债“十五条”,强化债务管理,按期偿还到期债务,确保债务等级不翻红,保持在二类地区,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红线”。
(四)管理加力,监督效能得到提高。
组织开展“惠农补贴资金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及“‘驻场解剖麻雀式’惠农补贴资金重点检查”,查找问题15个,完成资金整改115.94万元。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限额以上政府采购成交金额7618.17万元,同比减少13.30%。规范“一卡通”监督管理,发放补贴项目68个,发放金额7716.54万元,惠及群众14.5万人次。监督民生类资金“互联网+监督”系统填报率达100%,让民生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下阶段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总的来看,2023年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产业税收贡献不足,财源建设的基础工作还需夯实;刚性支出持续增长,预算约束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对此,在下阶段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一)实施财源建设,跑出财政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一是依法组织收入。统筹研判分析航空、服饰、新材料、建安、商贸五大重点行业税收形势,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走访对接,深化税费精诚共治专项行动,抓住龙泉片区后浪、智能产业园等一批项目集中落地带来的利好,抵消因军品增值税大幅下降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全年税收收入不出现大的滑坡。二是积极争资争项。紧盯上级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积极对接部委省厅,争取打好特别国债攻坚战、打赢专项债翻身仗,完成全市专项债争资目标。三是盘活存量三资。有序推进国有“三资”管理改革,进一步统筹全区各类资产资源资金,形成部门合力,挖掘包装夜市、农林水等一批特许经营权项目,为稳增长、防风险提供保障。
(二)保障重点支出,夯牢财政高质量发展“硬支撑”。
一是全力保“三保”。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18条措施,持续缩减公用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始终把保“三保”摆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二是奋力保“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先后主次,集中财力干大事,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三)提升综合管理,争当财政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一是加强降本增效。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接入、标准控制”,完善项目评审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降低政府投资成本。二是加强财会监督。全面落实财政部门对预算编制、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财会监督主责,全力提高财会监督效能,使财经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双挂钩”机制,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及时纠偏,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四)全力防范风险,守住财政高质量发展“生命线”
一是防财政运行风险。加强国库资金的监测、分析和预判,科学调度财政库款,全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不出现“三保”风险事件。二是防债务违约风险。严格落实“631”化债机制,统筹好全年融资化债工作,抢抓中央制定实施一揽子支持地方化债政策机遇,加快高息债务置换,重点推进项目包装,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
2023年度株洲市芦淞区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上级财政共安排我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4.14亿元,比上年增加2.59亿元。
(一)返还性补助529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收 入182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2068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3042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99253万元,比上年增加22316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865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55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4151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626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052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130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8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71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787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490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6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784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38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5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8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7542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349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959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36855万元,比上年增加4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8406万元,公共安全148万元,教育1299万元,科学技术179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86万元,卫生健康2345万元,节能环保4447万元,城乡社区1309万元,农林水2391万元,交通运输4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122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48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165万元,住房保障5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2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82万元。
芦淞区属于最末级,没有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情况。
2023年度芦淞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芦淞区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65.56万元,执行数为25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0.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327.88万元,决算数242.2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3.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132万元,决算数107.9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1.8%;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95.88万元,决算数134.27万元,为预算数的68.55%,公务用车购置数8辆,车辆合计94 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7.68万元,决算数 15.7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7.04%。(接待批次105次、接待人次 1174 人)。比 2022 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增加51.64万元,同比增长 20.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65.58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05 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务车已到报废年龄,新购置公务用车,但公务接待减少,主要是各单位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受国际形势、外方因素等影响。
2023年度芦淞区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多次组织力量,通过局内组织业务骨干参与、邀请专业性强的第三方机构协助等方式,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开展会计和评估专项监督检查、惠农惠民补贴专项检查、重点领域专项检查等,创新监督机制,促进财会监督工作科学、全面、专业化开展。依托信息化手段,搭建了财会监督大数据平台,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的实时监控和动态分析。通过数据比对、风险预警等功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异常情况,大大提高了监督效率。
2023年,成立了2个工作小组,分别对辖区内1家行政单位和1家企业进行会计评估和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2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组织完成市惠农补贴资金联合检查问题整改11个,追回虚报冒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5.04万元;开展“驻场解剖麻雀式”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5个,并已督促整改到位;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选取了5家行政事业单位,对其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2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规范了辖区内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2023年度芦淞区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补充说明
截止2023年年底,芦淞区政府性债务限额为2880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302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25064万元。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8808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302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25064万元。
(一)新增地方一般债券
2023年新增地方一般债券收入1500万元,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其中用于区教育局中小学基建装备建设项目(龙凤庵中学)30万元;区农业农村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35.6万元;区消防大队购置消防设备65万元;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67.2万元;区住建局保障性安居工程622.6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66.2万元;区民政局福利院消防改造150万元;区交通运输局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养护17万元;区自然资源局耕地恢复146.31万元。
(二)新增地方专项债券
2023年新增地方专项债券收入6600万元,其中用于芦淞区大京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1690万元,化解隐性债务4910万元。
(三)再融资债券
2023年再融资债券资金9700万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政府债务
(四)2023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合计还本付息19802万元,其中还本9700万元,付息101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