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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20-11-17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9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区本级财政收支的总体规模和结构、预算编制及调整、预算执行等情况,结果表明,2019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区政府带领各级预算执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执行区人大会议有关决议,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9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区财政部门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积极缓解财政收支矛盾,财政收支实现了“保‘三保’、促重点、强基层、防风险”的目标,保障了政府机构平稳运转,经济社会平安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执行工作。
  (一)紧抓收入任务,提高财政保障能力。2019年全区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606万元,同口径增长6.12%,为年初预算的107.21%。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3676万元,同口径增长7.63%,非税收入完成13930万元,同比增长1.44%。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事业发展。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2019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275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5.03%,较上年增长19%,其中民生支出1622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
  (三)盘活存量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提高。区财政部门将2019年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收回统筹使用,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9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防汛抗洪资金、疫情防控资金、普惠性幼儿园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同步审计或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财政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较好,但仍然存在资金滞拨闲置等问题,资金绩效有待提高。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不够精准,未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划缴非税收入,结余资金未退缴国库以及部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未完工或实施验收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9年自然灾害(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资金专项审计结果表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较为规范,但仍存在资金下拨滞留、紧急转移安置补助未及时发放、防汛救灾资金未及时拨付、防汛抢险救灾储备物资会计核算不规范、入库和领用手续不到位等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和使用较为规范,有力地保障了新冠疫情的防控工作,但仍有应付未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的现象。
  普惠性幼儿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延伸调查结果表明,普惠性幼儿园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但有少数幼儿园存在代收意外保险的乱收费行为。
  三、审计建议
  (一)规范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精准编制预算项目,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打足基本支出预算;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事项,完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切实减少待分配资金比例,促进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二)优化支出结构,化解各种风险隐患
  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加大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资金的争取力度,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继续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增加政府性债务的潜在风险点,不断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
  (三)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加大对财政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优化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方式,健全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基层单位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横向和纵向联系,形成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的工作合力,避免出现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等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的现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及时性和效益性,真正地让惠民政策和惠民资金及时用在群众身上,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