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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芦淞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0-06-2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2020年6月15日在株洲市芦淞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陈晓勇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实现财政收支稳步增长,财税改革稳步推进,保障政府机构平稳运转,经济社会平安稳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606万元,同口径增长6.12%。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3676万元,同口径增长7.63%,非税收入完成13930万元,同比增长1.44%,地方税比70.75%;上划中央收入完成51545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7291万元。
  2019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275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5.03%,较上年增长19%。
  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收入总计257346万元,其中:地方收入476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687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306万元,上年结余143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90967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90万元;支出总计244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2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05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40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260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260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68557万元,上年结转1400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200万元,上解省级39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0967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435万元,结转下年10716万元。
  (三)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34267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收入7120万元)2741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金收入1082万元,失业金收入为453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收入为5316万元;2019年支出合计为34060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29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金支出361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支出583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77万元。
  以上数字为初步结算数据,待与市完成结算后,可能会有调整。             
  二、2019年政府性债务及地方债券安排情况
  截止2019年年底,芦淞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7578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502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30766万元。2019年省下达地方债券5099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增地方一般债券
  2019年新增地方一般债券收入6900万元,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安排如下:建宁驿站建设1716万元,义务教育学校建设1414万元,通自然村水泥(沥青)路932万元,2008-2016区投区建项目工程尾款685万元,小街小巷建设470万元,九天广场楼宇亮化工程241万元,美丽乡村基础设施240万元,大京自来水厂白关片区管网延伸工程185万元,老旧小区整治179万元,地质灾害治理173万元,无物业管理小区基础设施维修125万元,绿化提质续建项目107万元,样板河标识牌制作、河道清淤等工程100万元,黑臭水体整治97万元,其他区投区建项目236万元。
  (二)新增地方专项债券
  2019年省厅下达新增专项债券8200万元,安排征拆一号白关储备工业地块一项目3000万元,安排龙泉储备地块三、四(部分用地)项目5200万元。
  (三)再融资债券
  2019年省下达再融资债券资金35893万元,拟安排用于年初预算地方政府债券到期还本支出35893万元。
 
 三、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由于省、市目前暂未因疫情因素调整全年地方财政收入预期,我区预算收支按原定预期安排。
  综合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因素,2020年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完成50004万元,增长目标为5%,其中税收收入35467万元,增幅为5.27%,非税收入14537万元,增幅为4.36%,地方税比71%。
  根据收入预期测算,2020年可用财力为148235万元,其中:地方收入形成可用财力500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3139万元(含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832万元及其他保基本民生转移支付20356万元),调入财力46558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11466万元。
  根据财力预测和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8235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95万元,公共安全及国防支出3192万元,教育支出399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9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2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770万元,农林水支出512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金融支出3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2775万元,粮食物资储备支出1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764万元,预备费12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根据支出保障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要求,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依照“稳增长、保‘三保’、促重点、强基层、防风险”的原则进行安排,其中,区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稳增长
  安排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142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财源建设等,其中:财源建设资金650万元、招商引资350万元,用以保障招商引资及招商政策的兑现;加快自主创新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320万元,用于奖补区域内的自主创新企业;安排各项重点项目前期、项目讲评等经费270万元,用于重大项目推进和“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做好“十四五”规划,加快构筑社会信用体系,安排信用平台建设和规划编制经费74万元。强化导向,实施人才强区,安排人才引导专项资金304万元,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和对落户人才及领军人才的奖补。注重调查统计,开展人口普查,安排统计工作和人口普查经费357万元。
  (二)保“三保”
  落实基层财政保“三保”的底线要求,将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和保障政府基本运转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费用全额编入预算,不留缺口。部门一般性支出按规定压减。按照兜底补短的要求,将农村、教育、文化、社保、卫计等基本民生支出按标准纳入预算。
  一是保工资。按照“三保”支出保障要求,部门预算编制将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津补贴、一次性奖金及相关的各类社保计提费用全额纳入预算,综合考虑了绩效考核奖金、医保铺底资金、生活补助、综治考核奖金,并预留2020年的教师待遇提标部分、乡镇补贴和其他相关工资津补贴政策提标部分,合计安排6.21亿元。另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待遇全额保障社区老体制人员经费1046万元。
  二是保运转。全区共计安排各类保运转支出1.25亿元。区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实行分档定员定额控制(按部门分为3万元/人、2.5万元/人、2万元/人三档),涵盖各单位的党建经费、群团工会经费、体检费、独生子女父母补助、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文明单位奖励等政策性支出。提标机关干部餐卡补助至500元/月,保障机关大院及各院外单位的各项物业运转及维护费用2558万元,全区公务用车及公车补助经费1427万元。全额保障各类政府聘请人员经费总计5156万元,其中:公安协辅警经费1538万元,上解市级交警协辅警经费708万元,城管拆违和消防人员经费2160万元、区属学校代课教师经费633万元,政府雇员经费117万元。
  三是保基本民生。全区共计安排各类保基本民生支出4.38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2.04亿元)。区本级安排教育专项支出4075万元,较上年预算同比增加754万元。其中:义务教育经费1076万元,农村教育经费150万元,学前教育经费864万元,重点补齐学前教育和城乡教育资源不均的短板。设立教育建设发展资金1601万元、学校安全专项384万元,集中投入消除城区大班额、校园安全、扶困助学、提升办学质量等方面。拟用债券安排枫溪学校建设1520万元。区本级安排医卫计生专项资金3292万元,较上年增加984万元。提升基本公卫服务品质,区级配套基本公卫服务经费300万元,新增“互联网+医疗健康”经费300万元,安排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81万元(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150万元);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人员定额补助标准提高至3.4万元/人·年,安排设备配置更新等相关资金100万元。加大计生特殊群体扶助力度,安排特扶、奖扶及各项事业经费325万元、安排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80万元。扩大妇幼保健服务普惠范围,保障妇女“两癌”筛查、孕前优生、产前筛查和孕早期筛查等妇幼保健补贴44万元。区本级安排民政优抚社保专项3992万元,较上年增加614万元,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58万元。兜底民生底线,安排各项基本民生社保区级补助2038万元。优抚工作保障有力,安排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安置、自主就业等经费394万元。着力建设老龄人口社会化服务体系,安排高龄补贴302万元、基本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287万元;扶残助残,安排残疾人补贴专项373万元,用于残疾人补贴、康复、就业、扶贫等工作。抓好扶贫帮困,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50万元。打好环保攻坚战,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本级安排资金2514万元,其中:安排片区四类房整治、人居环境整治1221万元,乡村振兴支出641万元,河长制及河湖管理经费185万元,大京旅游景区维护及迎检经费28万元。兜底民生文化支出,配套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10万元,家文化专项20万元,群众文化活动经费40万元,文艺创作扶持经费10万元,按常住人口1元/人的标准安排科普经费29万元。
  (三)促重点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安排党建经费541万元,其中:基层服务活动场所提质经费400万元,党群服务中心工作经费27万元。把好意识形态风向标,安排意识形态经费55万元,网上群众路线及融媒体建设资金77万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巡察和监委办案经费126万元。完善和发扬民主集中制,安排人大、政协重点经费225万元,保障代表、委员履职经费103万元,安排民主党派建设、四同创建、统战特别费等民族团结经费62万元。支持地方武装力量建设,安排基层人武建设、民兵训练、征兵、预备役等武装经费333万元。
  二是加快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深化改革,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安排深化改革和政务建设经费1178万元,其中:“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和相关维护经费517万元,各类电子政务内网及平台建设维护经费259万元。完善网格化治理平台,安排网格化第二阶段建设经费161万元、网格化联调联动专项经费100万元。按照“钱随事转”的原则顺应机构改革进程,按改革后单位职能划转相应经费,将市场监管、生态环保、自然资源等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安排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专项经费219万元,污染源调查和环保督查经费50万,林业及国土调查经费376万元。
  三是加速城乡统筹。创新社会治理,统筹安排“城乡统筹·幸福株洲”系列经费1232万元,涵盖网上群众路线、三社联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养老、无物业小区业主自治5个治理方案。突出城镇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拟用债券资金安排建宁驿站公厕建设、农村公路、小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小区改造、黑臭水体治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程支出5380万元。不断优化城市管理,维护商圈经营秩序和社区环境,投入资金9394万元,其中:安排城管及市场综治协管员经费1491万元,上解全市城管拆违考评经费500万元,安排区级城管控违考评资金395万元,数字化城管及市政维护资金501万元;推广政府购买城市管理服务,投入环卫市场化及提质资金6763万元,绿化维护服务费用1071万元。
  四是加力平安创建。构建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安排综治经费88万元、维稳信访经费140万元、处非和金融监管专项18万元、切实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安排安全生产及三合一整治经费81万元,保障了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宣传等业务经费,应急储备和救援专项120万元,保障基本应急储备。安排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公共法律事务经费110万元。安排禁毒经费180万元、扫黑除恶经费100万元,为禁毒和扫黑专项行动提供保障。进一步提高消防投入,保障消防基本支出和业务经费843万元。
  (四)强基层
  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按照网格化人员待遇方案和农村居民收入情况,提高乡镇和街道、社区和村的人员运转经费保障水平。提标村级组织工作人员经费和离任村干部补助,安排村级运转经费1129万元,较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1万元,村书记、主任和其他干部待遇分别达5.93万元/年、5.34万元/年、4.74万元/年,村级惠民资金达3万元/个·年,村主干按3000元/人的标准安排养老保险参保补贴6.4万元;统筹分档定额安排社区网格化人员经费,区聘19人(进网格18人按9.88万元/人·年,未进网格1人按5万元/人·年);网格长(社区书记)79人按6.82万元/人·年;网格员(社区委员)102人按6.07万元/人·年;临聘网格员128人按5.31万元/人·年的标准,社区工作人员整体待遇达人均7.8万元,社区惠民资金达20万元/个·年(包含上级转移支付),全年社区经费共计3345万元,较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64万元。
  (五)防风险
  在“三保”支出全额保障的前提下,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力,将区属国有企业预计能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预算收支,真实反映区级财政风险承受能力。将航空城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支出7741万元和政府一般债券利息支出1764万元和政府专项债券利息支出5011万元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47058万元和园区建设专项债券19600万元,牢牢把握“三个10%”的红线,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2020年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2.86亿元以上,隐性债务规模下降10%以上,预计实现经营性土地收入8.8亿元,做到“债务不逾期、资金不断链、行为不违规”,确保综合债务率稳步下降。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说明

    (一)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省社保厅指示精神,从2019年7月起,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上划资金统筹,我区2020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仍然由省社保局统一编制,省政府将对我区下达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目标和区级财政配套考核指标,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从省财政对我区其他转移支付指标中划扣。省社保局在编制2020年基金预算时是以全省为单位,并未对各区预算数据进行确切的细分,区财政暂时未收到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数据。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938.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47.6万元,利息收入9.6万元,政府补贴收入762.9万元,其他收入2.5万元,转移收入15.5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173.9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预算为143.4万元,个人账户支出17万元,转移支出13.5万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

1. 2020年城乡基本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5235.1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621.9万元,利息收入45.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568.2万元。

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4775.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性支出预算为4353.5万元,大病保险支出421.7万元。

(四)机关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1、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988.7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为5814.8万元;利息收入为3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为5993.9万元;转移收入为150万元。

2、基金支出合计11988.7万元,基本养老金支出11888.7万元;转移支出100万元。

(五)失业保险基金预算

1.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20年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395.3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351.4万元,利息收入36.6万元,转移收入7.3万元。

2.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20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37.2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预算为220.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支出49.3万元,职业培训补贴支出6.8万元,稳岗补贴支出22.7万元,技能提升支出6.5万元,其他费用14.6万元,转移支出0.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万元。

   六、2020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做好“质”与“量”的统筹,实现财政收入稳增长。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疫情、减税影响,合理调整收入预期。强化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继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落实疫情期间的扶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企业对经济形成有力支撑。坚持以权责对等的原则培植财源,根据经济贡献落实奖补。推进税收征管手段现代化和税源治理措施精准化,逐步建立不动产权税收代征机制,探索网格化信息在协税机制中的应用。
  (二)做好“保”与“压”的统筹,实现基层财政稳运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在财政收支矛盾特别突出的情况下,分清轻重缓急,进一步向内挖潜,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兜实兜牢保“三保”底线,从严从紧控制和压减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和委托外包购买服务,全面梳理财政投资项目,除补短板的民生工程外,其余项目分类压减规模或暂缓实施。加大对经济恢复和民生事业方面的倾斜力度,优先保障乡村振兴、人居环境、就业优抚、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支出,实现区级财政的良性运行发展。
  (三)做好“防”与“化”的统筹,实现债务风险稳化解。完善政府债务监管预警体系,制定债务风险防范办法,建立债务统计报告制度,提前做好债务风险预判工作。推动到期债务续贷、展期,平滑债务风险,组织实施“六个一批”措施,降低债务利息成本,落实偿债资金来源,集中缓释近三年到期隐性债务风险。积极落实“151”化债机制,妥善化解存量债务,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切实防范隐性债务风险向财政转嫁的风险。利用“债转股”存量项目转市场化方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做小“分子”,通过加强税源培植和收入征管、加快土地出让、争取上级补助收入等方式,做大“分母”,降低债务风险等级。严格遵守“政府项目无资金来源不审批立项,不开工建设”规定,确保旧的风险降下来,新的风险不产生。
  (四)做好“管”与“改”的统筹,实现财税改革稳推进。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推进财政业务一体化信息建设,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执行管控。坚持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打破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在保“三保”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和绩效结果确定项目支出和资金规模。继续推进专项资金、结余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的统筹盘活,确保全区资金和财力集中统一。配合推进全市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税制度建设,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不断提升。

    

 公开目录

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测表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测表

3.202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2020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5.2020年芦淞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

6.2020年芦淞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7.2020年芦淞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9.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表

10.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表

11.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表

12.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表

13.2020年失业保险基金预算表

14.2020年芦淞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15.2020年芦淞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6.2020年芦淞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17.2020年芦淞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18.2020年芦淞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9.2020年区级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分配情况说明

20.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1.2020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2.2020年芦淞区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分地区预算明细表

23.2020年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表

24.2020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5.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计划表

26.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表

27.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8.2020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



附件:

2020年政府预算附表

2020年区级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分配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0年芦淞区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分地区预算明细表

2020年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表

2020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计划表

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表

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020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