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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18-10-15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和评价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组织开展了区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3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及村级财务审计调查等项目。审计和调查结果表明,2017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区政府带领各级预算执行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成就,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2017年,区财政克服结构性减税降费和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全区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0040万元,调整基数后较上年增长5.36%;完成财政总支出199931万元,较上年增长37%;综合财力222629万元。

(二)民生支出保障更加有力。坚持民生优先,切实保障各项重点民生支出需求,20175项民生支出共计94276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比重为48.60%,其中:教育支出30512万元,同比增长27.2%;农林水支出13261万元,同比增长84.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8万元,同比增长3.7%;医疗卫生支出9920万元,同比增长4.81%;城乡社区支出29035万元,同比增长153.22%

(三)审计整改力度不断加大。区政府高度重视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要求区财政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改。截至20178月,上年度查出的7个方面问题已有5项整改到位,对于余下两项问题区政府要求审计局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截止目前,所有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但审计发现,在预算收入、预算执行、其他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予以解决。

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在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中发现,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3733.10万元、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共13771.89万元、

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再就业资金拨付滞后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2017年度龙泉、枫溪街道办事处、原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3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中发现,存在超范围发放加班费、预算指标未执行、预算执行结余、行政运行经费占用征地拆迁项目工作经费、挤占工作专项资金等问题。

(三)村级财务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董家塅、龙泉、枫溪街道办事处和白关镇下属6个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村级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村级资金帐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审核。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并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