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关于芦淞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更新时间:2018-02-0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关于芦淞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11日在株洲市芦淞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陈晓勇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体财税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围绕“富强、时尚、幸福、新芦淞”建设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统筹协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确保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预算任务,全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平稳,取得了2017年财税工作的全面胜利。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0040万元,较上年增长5.36%,税比64.91%,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3.52%,非税收入按省政府要求同比压减3709万元,下降7.02%。地方收入完成84178万元,较上年下降1.5%,地方税比41.6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9139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7032万元。
  2017年全区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9767万元,较上年增长33.15%,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安排34779万元。重点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支出的需要,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和民生社会事业发展。
  转移支付情况:2017全年共下达我区一般性转移支付3584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124万元。全年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440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保障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4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全区全年暂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为4814万元,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为27605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收入)2226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金收入1395万元,失业金收入为329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收入为3613万元;2017年支出合计预计为27463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20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金支出76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支出330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8万元。
  以上数字为快报数,待与市完成结算后,可能会有调整。             
  二、2017年地方债券情况
  (一)新增地方债券
  新增地方债券收入6200万元,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安排如下:X005(株醴线)公路大修资金220万元;城建局巷道及道路建设项目1282万元;农贸市场建设改造50万元;法检两院建设资金1826万元;枫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47万元;莲株公路建设2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533万元;置换安排原列入年初预算的绿色村庄建设(国省干线及乡村道路沿线绿化)项目242万元。
  (二)定向置换地方债券
  2016年省厅下达定向置换地方债券额度47770万元,其中2016年已定向置换银行借款6笔,金额共计23930万元;于2017年定向置换剩余23840万元,其中置换芦淞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000万元银行贷款1笔;置换应付工程款等其他债务76笔,金额共计15840万元(区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等部门7964万元、芦淞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876万元)。
  2017年省厅下达定向置换地方债券额度10500万元,拟置换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付工程款5557万元和株洲高新区董家塅高科园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4943万元。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区委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障财政收入高质量增长,促进财政支出高效率使用,加快构筑现代化经济体系。
  (一)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因素,2018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约为7%。根据收入预期测算,2018年区级可实现财力117431万元,其中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025万元。根据财力预测和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7431万元,围绕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五个方面,依照“三保”(保运转、保民生、保平安)、“一促”(促发展)、“一强”(强党建)、“一稳”(稳基层)、“一提”(提管理)的原则进行安排:
  1、补齐发展短板,打造富强芦淞。
  全力助推芦淞新发展。2018年,设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财源建设、经济贡献奖等,其中含园区发展、财源建设资金540万元、经济贡献奖400万元、会展经济300万元,以奖励扶持政策、节会宣传集中招引企业、项目;设立科技专项基金300万元,人才引导基金50万元,用于奖补科技创新企业和相关人才,鼓励创新,强化导向。安排重点项目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项目评估、项目攻坚等。紧盯全面小康、两型社会等创建目标,安排小康社会创建经费15万元,两型创建补助15万元。注重调查统计,安排经济普查、城乡住户调查、统计联网直报等经费180万元。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化建设,安排政务信息化建设经费330万元。突出城镇带动,预计投入交通畅通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和地下管网改造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850万元。
  2、夯实基层党建,构建民主芦淞。
  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要求,2018年着重保障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一是进一步提高乡办经费保障水平。乡办在职人员由8万元/人/年的定额补助改为全额保障人员经费,人均增加2.23万元/年,达到10.23万元/人/年的标准,同比增加709万元。各乡办仍然按10万元/个/年安排运行经费,未参照区直机关按人均标准安排。二是按政策要求足额保障社区、村级运转经费,并按基数逐年增长,2018年村均经费较上年的20.65万元增长1.35万元,达22万元/年,社区运转经费全面提标,从49.5万元/个/年提高至52万元/个/年,同时对社区老体制人员就工资以外的其他经费缺口给予50%的补助,2018年社区运转经费平均达到52.8万元/个/年。安排基层政权建设经费100万元,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引导、村级服务平台及基层活动场所建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全面提标扩面,安排144万元,较上年增加109万元。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经费20万元、党员干部教育和培训经费40万元、科级、一般干部培训40万,中心组学习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13万元;牢牢把好舆论、意识形态风向标,安排意识形态经费39万元;落实芦淞服饰城党群服务中心经费33万元,让党建工作深入市场,深入群众;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巡察监察经费130万元。继续发扬民主团结,安排民主团结创建经费34万元。
  3、繁荣文化教育,缔造文明芦淞。
  丰富群众文化。配套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10万元,安排欢乐潇湘、春节七天乐、元宵节游园等节庆活动经费45万元,文艺创作扶持及诗词经费10万元,按常住人口1元/人的标准安排科普经费30万元,用于科技知识普及宣传。
  集中发展教育。2018年预计安排教育支出2.5亿元。其中:教职人员经费2.2亿元,义务教育经费945万元、普惠性幼儿园经费251万元、农村教育经费108万元。设立教育建设发展资金1466万元,集中投入学校建设、校园安全、扶困助学、提升办学质量等方面,其中统筹安排代课教师经费805万元(3.5万元/人/年),以适应流动人口大区区情,充实师资力量。
  4、改善扩大民生,创建和谐芦淞。
  按照兜底补短的要求,保证机关运转、教育均衡、基本公卫、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等民生实事所需。
  保障基本运转。2018年安排人员基本支出5.3亿元(含预安生活补贴和绩效考核奖0.8亿元),全额保障工资、社保、公车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较上年增加2500万元。同时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按4:3:2标准较上年同比压减10%。
  重点投入医卫。2018年安排医卫计生资金952万元,较上年增加213万元。完善基本公卫投入,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运转,安排相关资金350万元。提高计生特别扶助力度,安排特别对象慰问经费59万元、独生子女伤亡扶助经费41万元,统筹上级资金安排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35万元。加大对妇幼保健的投入,保障妇女“两癌”筛查、孕前优生、产前筛查和孕早期筛查等妇幼检查补贴88万元。重视公共卫生安全,安排食品安全监管经费30万元、公共场所监测费10万元、传染病防控33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13万元。
  完善社保体系。按实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安排城乡低保资金470万元。提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疗和企业养老区级补助,分别安排资金722万元、90万元和150万元,较上年共增加175万元。优抚工作保障有力,共安排资金313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及进疆进藏补助133万元、伤残义务兵优抚经费138万、退伍军人自主就业33万元、企业军转干经费9万元。扶老携幼,安排高龄补贴100万元、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经费10万元、关心下一代帮扶基金8万元。
  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政府购买城市管理服务,预计投入环卫市场化及设备设施提质资金6932万元。维护城市商圈良好秩序,安排城管和市场群综治经费1374万元。构建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预安排智慧城市建设经费1200万元。安排社会治安治理和保稳定经费89万元、平安巡防建设经费449万元、辅警经费162万元、应急信访专项150万元,切实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设立安全生产基金50万元,保障了隐患排查、安全宣传等业务经费。安排法律援助、普法、社区矫正等事务经费66万元。安排禁毒经费120万元,建立起全覆盖的禁毒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提高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业务费342万元,增加消防设施更新升级投入,安排白关消防站建设前期经费200万元。支持武装力量建设,安排武装经费230万元。
  加大扶贫力度。2018年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680万元。其中:精准扶贫资金1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10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28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42万。
  5、提升生态质量,建设美丽芦淞。
  保护湘江流域生态环境,铸就碧水蓝天,安排碧水蓝天专项经费10万元,安排湘江生态治理资金30万元,河长制及河道保洁经费140万元,水毁修复经费100万元,预安排水利示范县、河长制河道专项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费900万元;集中投入新农村建设,安排资金584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林及森林防火等林业专项129万元、美丽乡村建设2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配套17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结余为2238万元,2018年预计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68万元,调出资金2070万元。
  (三)“三公”经费
  2018年度全区“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4.82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46.28%,其中:公务接待费183.52万元,因公出国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8万元。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我区各部门逐年缩减“三公”经费。
  四、切实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
  (一)坚持增质增量在调优财源结构、促进财税增收上下功夫。一是抓引税。紧紧围绕航空、服饰产业发展大局,切实用好、用活、用实优惠政策,全力支持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和配套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积极扶持现代物流业和商贸服务业。二是抓征税。加强收入形势分析和管理考核,紧抓收入均衡入库,积极协同税务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企业跟踪服务工作,继续关注重点企业的发展动态,及时掌握税源变化,全面落实降成本,协调支柱企业依法合理多创税收。三是抓治税。全面加强综合治税工作,部署综合治税网格点,加强税收源头控管,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性,切实解决好市场群“营改增”后的征管衔接问题。四是抓非税。进一步研究提升非税收入管理空间,积极挖掘收入潜力。彻底清理重点项目账务,做到依法依规、应收尽收。
  (二)坚持有保有压在增强预算约束、提高保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强化支出控管。在近年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坚持从严从简,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继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二是坚持量入为出,优先安排保运转、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资金投入,统筹财力保障全区重大项目支出。三是坚持综合统筹。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加强综合财政对非税收入的统筹,全面规范党政机关横向收支分配。四是坚持环保节约。继续突出节能环保、支持科技创新和节约财政资金,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中的资产配置标准审核。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坚持提绩提效在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运行质量上下功夫一是健全财政权力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增强财政法治理念,严格依法理财,健全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健全预算执行监督体系。通过绩效跟踪管理,实时掌握各项财政资金支付情况,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尤其对重大民生支出项目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民生资金按时、按量发放到位、用到实处。三是健全财政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预算、国库、国资、政府采购管理等流程,切实管控好财政资金运行流程和关键节点,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和财政干部廉洁行政。
  (四)坚持化险化债,在完善风险预警、化解存量债务上下功夫。一是全面理清债务情况。研究制定偿债方案,积极稳妥处理存量债务,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偿还”的原则,对不同类别、不同期限的债务分别进行清理、化解。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科学确定举债规模和节奏,有效防止过度举债,防止将来集中大规模还贷对财政带来的冲击。同时完善举债审批制度,确保举债主体、对象、行为合法,严禁违规举债、违规担保。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做好债务预算监管。认真做好编制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强化资金监管。并将新增债券调整纳入预算管理。做好政府债券资金分年度还本付息测算工作。三是加强举债限额管理。政府举债规模必须严格控制在限额内,政府债务规模不突破上级下达的举债限额。
  坚持初心不改在党风廉政建设、转变财政作风上下功夫一是树立大局意识。以十九大报告中关于财政工作改革的“两个健全、两个建立”为指引,顺应财政改革和发展大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二是提升能力水平。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财政干部的战略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不仅在财政领域把好关、负好责,还要主动从全局上把握和谋划财政工作,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三是加强作风建设。通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2017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7年年底,芦淞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22670万元。


附件:2018年财政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