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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财税干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在全区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法治财政、和谐财政”的目标,以科学的态度,振奋的精神,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积极推动稳增长,深化财税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476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05%,较上年增长9.06%。其中:地方收入完成86968万元,较上年增长13.49%;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1641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6157万元。
2016年全区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0987万元,较上年增长9.01%。民生支出完成102920万元,占总支出73%,较上年增长8.29%,重点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支出的需要,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和民生社会事业发展。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年末滚存结余53723万元,2016年完成预算总收入156115万元,其中:地方收入869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141万元。完成预算总支出15730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0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3600万元(含省级收回后未再下达因而暂未能形成支出的政府一般债券42082万元)。
转移支付情况:全年共下达我区一般性转移支付3324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267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0万元。全年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1298万元,下降4.49%,主要是中央按照预算改革要求压减了专项转移支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保障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4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区本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年初数为2773万元,2016年上级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61万元,支出执行数为3314万元,年终结余为5020万元。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数为0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全口径收入3696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8.1 %,较上年减少4568万元,下降10.9%;全口径支出32386.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3 %,较上年增加943.4万元,增长3%;年末滚存结余 54150.7万元,剔除上级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区本级统筹部分年末结余4574.6万元。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区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生财、聚财、用财、管财水平,为加快建成“四城一中心”、实现“三个率先”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拟定2017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为7%,收入目标为144200万元。根据财力预测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有保有压、统筹资金、提升绩效、主动作为”的思想,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08469万元。
3.保工资,促运转
落实工资提标政策,保障干部收入随经济发展稳步提升,按规定标准足额编制人员经费,不留缺口。2017年安排人员基本支出5.54亿元(含预安生活补贴和绩效考核奖7700万元、津补贴提标部分5700万元),较上年增长1.1亿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打足做实机关运行经费,将一般单位运行经费的标准从5700元/人/年提高至2万元/人/年,切实保障单位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保基层,促党建
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政策向基层倾斜,资金往基层投放。2017年财政资金着力加大了对基层的保障力度,一方面根据工资、津补贴提标及社保并轨政策提高各镇办的定额补助标准,镇办在职人员定额标准由6.56万元/人/年提高到8万元/年/人,新增加镇办运行经费10万元/个/年。另一方面按政策要求足额保障社区、村级运转经费,并按基数逐年增长,2017年村均经费达到20.65万元/个/年,社区运转经费达到49.5万元/个/年,分别较上年增长8.65万元/个/年和2.5万元/个/年。安排基层政权建设经费120万元,用于村、社区换届选举和基层活动场所建设。
(三)保政策,促改革
一是全面保障公车改革相关经费,2017年安排公车补贴750万元、公车管理平台经费350万元;二是落实事业分类改革政策,安排教师岗位设置津贴464万元。三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2978万元。四是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安排扩面经费18万,新农合筹资及系统合并经费41万元。
(四)保重点,促发展
统筹财政资金支持产业振兴等五大战略,全力助推芦淞新发展。2016年,设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财源建设、招商引资、“一节两会”、科技创新、经济贡献奖等;安排重点项目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项目评估、项目攻坚等;紧盯全面小康、两型社会和公共文化示范区等创建目标,做好准备迎接创文、创卫两项复检,安排重点创建经费260万元;突出城镇带动,预计投入交通畅通工程、旧城提质、农村公路建设和干线道路养护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200万元。
(五)保民生,促和谐
按照兜底补短的要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证教育均衡、基本公卫、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等民生实事所需。一是集中发展教育。优先保证教师的人员经费足额到位,全年共安排资金19537万元。提高教育均衡化保障力度,安排义务教育经费951万元、普惠性幼儿园经费251万元、农村教育经费108万元。统筹教育建设发展资金1561.5万元,集中投入学校建设、校园安全、扶困助学、提升办学质量等方面,重点保障何家坳小学枫溪分校建设进度资金,力争学校2017年秋季实现招生。二是重点投入医卫。2017年共安排医卫计生资金713.4万元,较上年增加216万元。完善基本公卫投入,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运转,安排相关资金329万元。提高计生特别扶助力度,安排特别对象慰问经费57万元、独生子女伤亡扶助经费38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47万元。加大对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的投入,新增妇女“两癌”筛查配套经费28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资金13万元。三是完善社保体系。按实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安排城乡低保资金410万元。提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疗和企业养老区级补助,分别安排资金580.2万元、82.46万元和50万元,较上年共增加297万元。优抚工作保障有力,共安排资金322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及进疆进藏补助158万元、伤残义务兵优抚经费122万、退伍军人自主就业42万元、企业军转干经费6万元。四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政府购买城市管理服务,投入环卫市场化及提质资金4915万元。维护城市商圈良好秩序,安排城管和市场群综治经费1384万元。根据中央扶贫工作政策要求,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保证2017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集中投入新农村建设,安排资金636.5万元,其中:绿色村庄建设242万元,美丽乡村和水利示范县建设经费220万元,配套危房改造资金174.5万元。
(六)保稳定,促平安
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保一方平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2017年财政预算共安排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经费1777万元。一是安排社会治安治理和保稳定经费89万元、平安巡防建设经费441万元、辅警经费129.6万元、应急信访专项150万元,切实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二是设立了安全生产基金50万元,保障了隐患排查、安全宣传等业务经费。三是安排法律援助、普法、社区矫正等事务经费36万元。四是安排禁毒经费50万元,建立起全覆盖的禁毒工作责任机制。五是进一步提高消防投入,足额保障消防业务费342万元,增加消防设施更新升级投入,安排消防车辆购置经费202万元。六是支持武装力量建设,安排武装经费229.5万元。
(七)保安全,促规范
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债务的权责关系,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加大存量债务资金和新增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明确债务管理责任,2017年应偿付的政府债务利息365万元纳入预算,平台公司应负担的债务本息自行按期缴付,确保到期债务如期偿还。将政府性投资基金财政补贴编入预算,预安政府股权投资基金1000万元,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
三、努力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任务
为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我们将务实落实、干事成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力促发展,精心培植财源税源。
综合运用财政手段,做好财政建设“加减乘除”文章促发展。做足加法,继续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整合统筹财力增加重点产业特别是服饰、航空产业的发展投入。落实减法,严格执行国家减税清费各项政策措施,减轻企业和项目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放大乘法,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区内实体经济和重点项目的投入,努力破解发展投入不足的困境。抓好除法,坚决落实调结构的各项政策措施,破除旧思想旧观念,在体制和机制上进行创新,为创新驱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提供更多的支持。
(二)聚力强征管,用心做优收入质量。
充分履行牵头组织收入的职责,依法组织收入。一是加强调度。加强对收入工作的调度和协调,将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合理分解到各月、各季,抓好收入均衡入库。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考核,突出收入质量和均衡入库考评,增强各部门抓收入和协税护税的积极性、责任性。二是创新方式。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强化税收保障措施,加强税收源头控管,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性。三是挖掘潜力。继续清理规范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专项税务稽查,加强欠税清缴和零散税收征缴,充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努力提高税收比重。
(三)聚力优管理,悉心提高资金效益。
切实加强财政资金运行各环节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优化结构。始终坚持民生优先,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民生投入政策,切实保障各项重点民生支出需求。大力清理压减各类工作性、事务性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增加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薄弱环节和困难群体的投入。建立完善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优化整合支出安排结构,确保财政资金效率。二是规范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并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制度,积极构建安全高效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三是推进统筹。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避免资金分配使用“碎片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严控各部门间横向分配资金。
(四)聚力推改革,尽心激活财政机制。
按照中央、省、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尽心抓好各项财政改革。一是加强统筹。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增加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二是推进公开。全面公开区本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专项资金分配,探索将政府性债务、重大资产处置、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目录清单等财政信息向社会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三是提高绩效。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制定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四是防控风险。加强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强化政府性债务举债融资行为和PPP项目运营的财政监督,防控财政风险。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切实管控好财政资金运行流程和关键节点,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和财政干部廉洁行政。
四、2016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6年年初芦淞区政府性债务总额为32亿元,2016年当年消化政府性债务8亿元,截止2016年年底,芦淞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