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4来源:区市场监管局作者:区市场监管局字体[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行为,保证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近日,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一是查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与验收。重点检查购进药品、医疗器械,是否按规定索证索票并真实完整地记录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二是查医疗机构是否配备符合药品、医疗器械储存质量要求的设施设备,药品储存与陈列是否符合规定,重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存放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三是查是否存在过期、失效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四是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安全用药用械知识进行业务指导,提高认识,强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民营医疗机构25家。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部分药品未按说明书要求储存、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情形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下一步,芦淞区市场监管局将立足监管职能,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医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