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来源:作者:芦淞区字体[ 大 中 小 ]
12月14日,株洲市芦淞区政府召开2022年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机制工作,并对今年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成效进行了全面总结。
次日下午,芦淞区委常委会第43次会议审议通过《芦淞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工作方案》。

区六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上,区食安委主任、区政府区长王强对今年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予以了肯定,并就"两个机制"进行了专门指示:"两个责任"工作要纳入政府督查工作,相关区领导要主动扛起责任,照单履职,一要提高站位,增强落实"两个责任"政治自觉;二要多措并举,准确把握"两个责任"关键环节;三要压实责任,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六届区委常委会第43次会议上,区委书记唐卫湘对食品安全"两个机制"工作进一步指示:一要坚持"意识"为先,深化思想意识。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职责所在、群众所盼、发展所需,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扎实推动"两个责任"机制工作落地见效。二要坚持"务实"为要,明确工作措施。各包保领导同志要责任上肩,按照要求开展督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要坚持"共为"为本,凝聚工作实力。要加强组织保障,两个责任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工作专班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统筹协调两个责任机制工作落实;要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拉网式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和责任体系;要强化行业自律,监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强化人人参与,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两次会议先后学习传达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文件及国务院、省食安办相关会议精神,传达了省委、市委常委会议相关会议精神。在10月17日株洲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动员部署培训会议后,区食安办成立工作专班,定责任、摸底数、明分级、建台账,有力落实、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区食安办已指导各市场监管所、白关镇及各街道办事处初步摸清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情况,建立起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包保干部责任清单,相关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已全部按要求配备到位。
会议审议通过《株洲市芦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