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字体[ 大 中 小 ]
4月以来,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销售“四类药品”的实名登记及上传系统情况、对入店顾客“一测三查”情况等。
督查中,发现芦淞区铭城大药房嘉盛雅苑店存在多次不按规定登记上报“四类药品”的销售情况,经多次批评教育后,仍未能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遂于4月22日责令该药店立即停业整顿2天,并约谈其相关负责人,在全区予以通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所有市场主体都必须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其他药店应引以为戒,切忌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发挥药店“哨点”作用,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同时,市民进店消费请积极配合防疫要求,做好各项防疫措施。